改革评估既重要又有难度,需要尽可能将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估有机结合。通过对改革的目标、措施、进展及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据此评估“十二五”时期改革方面的完成状况。
“十二五”改革整体目标基本完成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60项、336条改革任务。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超乎预期。还设定了在2020年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并成立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成为当前的中心任务。三中全会之后,“全面深化改革”目前已成为各项工作的重心,改革目标更为系统和全面,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方案不断推出,改革的速度在顶层设计上加快。
“十二五”确定的六大改革领域,出台了不少措施和方案,大体达到期初设定的要求,具体包括:
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在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等都有较大进展,基本实现了《纲要》的相关目标。撤销了铁道部,设立铁路总公司。电力、林场等领域,出台了具体的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之后,分类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行政体制改革成绩斐然,亮点较多,行政审批方面改革取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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