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制已实施一周时间。部分企业和专家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调整初衷是为了减少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同时吸引更多消费者从个人代购转向阳光海淘。由于新政实施时间较短,其影响还未完全显现。此外,此次新政是一项过渡性政策,未来在限额等方面可能会进行动态调整。市场期待新政细则能够进一步完善并加快落地。
低值商品受影响较大
新政实施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新政出台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同时,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并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新政同时规定,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此外,行邮税同步调整为15%、30%、60%三档。
分析人士表示,调整后各税目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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