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部门利益法制化,最有效武器乃是厉行立法问责,向搞利益保护的部门亮出问责之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力争年内完成34个项目。通知强调防止立法成为"要照顾""争优惠"的"政策洼地",国务院各部门起草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要急群众之所急,急大局之所急,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不能为自己服务。
笔者认为,国务院发文强调防止立法成为"要照顾""争优惠"的"政策洼地",就是要给立法工作计划的实施提前预警,革除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潜规则,遏制"立法走私"、"立法谋私"甚至"立法腐败"现象,防止行政法规由公共产品蜕变为服务于少数利益集团的"私人产品"。
实际上,立法实践中不少难产的法律法规都是立法部门利益倾向滋生的怪胎。不少法律法规的制定被一些行政部门主导,由行政部门拟定草案,然后拿到人大走走程序。立法的初衷往往是为了制约公权力,而由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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