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以下简称9号令)刚刚实施两年,在简政放权方面再次发力——本周三,国家发改委公布征求意见稿,对9号令作出了7处修改。
这7处修改有的缩减了申请材料,有的简化了审批程序,但最为重要的,就是第七条第一款中删除了“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这句话。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里,随着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审批转备案的趋势也持续加强,10亿美元门槛的规定在多条文件中已被逐渐弱化。
此外,本次发布的意见稿还将第十条第一款中“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一句话删除。
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这句话的表述相对模糊,也不好界定。此外,境外投资本身就是企业自己的商业决策,删除这句话顺应了简政放权的趋势。
“10亿美元”门槛已现松动
走出去战略实施了近20年,对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更在最近两年加快了速度。
在2004年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核准是唯一的管理方式,中国企业的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