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温州部分商品房遭遇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引发热议。18日,记者回访青岛两处土地使用期“撞限”小区(据说这是全国首例),发现目前小区尚未解决土地使用权的难题,但并不妨碍小区的出售和租祝但广东深圳、新疆克拉玛依等多地已推出相应土地使用权收费政策。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不该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问题引发巨大争议,从普通公众到物权法专家等都对此发表了各自看法,有人认为应当补交费用,有人则认为应当无条件自动续期。而从各地做法来看,有的到期后要补交费用(如深圳),有的地方“撞限房”却可以照常租售(如青岛)。
最值得关注的是青岛多个“撞限房”照常租售。据悉,由于历史原因,只有20年土地使用权的青岛阿里山小区与紫金山小区的大多数土地使用权早已到期,但业主们仍照常居住,而且房屋过户交易也不受影响。那么,这种现象究竟正常不正常,以及给我们带来何种启示呢?
坦率地说,这种现象既正常也不正常。之所以说正常,是因为物权法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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