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20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通知提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落实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等要求。
通知全文如下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国务院有关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要求,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补助力度不低于上年;省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大对财力困难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与此同时,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要。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
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棚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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