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月召开的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有关部门督导各省加快新电改试点方案制定和工作进度,要求坚持综合试点为主、专项试点为补充,并明确试点实施方案原则上应于一季度上报,情况复杂、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2016年上半年上报。
此外,还有两个配套文件《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将下发。
据《经济参考报》获悉,从两个配套细则的规定来看,改革初期,配电网运营权仅授予国有企业,同时限制配电运营跨营业区和发配售一体化。不过,电网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也将存在四种情况下的禁区 ,同时售电方强制退市后,善后服务将由电网或有配电网的公司在政府指导价下兜底 。
《经济参考报》引述业内人士观点称,发配售一体化企业在未来的额售电竞争中有较大的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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