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近日披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国太控股、中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中晋系”关联公司被查处。“中晋系”以及类似非法私募平台的存在,对我国的私募基金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还不够成熟,与美国做比较,美国的私募基金行业资金规模巨大,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有2600多家,行业集中度高,而我国已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数量是美国的近5倍。美国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主要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和富豪阶层的个人投资者,而我国的投资者机构呈现散户化的特点。可见,我国出现的“全民私募”并不是正常现象,在规范行业的同时,也应该鼓励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发展。
中晋系和类似机构作为私募基金形式的理财平台,在合格投资人门槛和私下募集两个方面钻了监管机构的空子。
首先,根据2014年8月份证监会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进行募集,例如该办法第十二条界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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