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不仅供需双方动力不足,在政策法规、税收要求、会计处理、交易平台等软硬件设施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压力较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起方不乏动力,预计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面临的最大问题将是投资需求不足,不少投资者一听到"不良"二字就避之不及。所以不良资产证券化需要诸多政策支持,在完善软硬件环境的同时,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首先,建议从立法层面清除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障碍。
资产证券化过程牵涉众多交易主体,交易结构复杂,特殊目的载体(SPV)需要保持绝对的独立性,这些都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其运作。目前我国缺乏专业层级较高的法律来统一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SPV的法律地位没有清晰的界定和授权。所以需要尽快出台一部统一、完善、权威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法规体系,解除不良资产(包括公司类和个人类)作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限制,为今后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单独出台专门法案,允许商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
其次,建立健全基础资产抵质押变更登记制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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