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做好营改增一次性业务办理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税控装置安装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程俊峰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对财税领域其他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助推牵引”作用。
为确保首期申报能够顺利完成,《公告》延长了纳税申报期。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公告》同时明确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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