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无论金融理论与实践,还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或是社会大众,只要一讲到投融资,一律都强调保护资金端投资出借人的权益,而很少有强调保护实体产业资产端融资借款人的权益。显然,这是同理论与现实的市场需求相违背的,本来在资金端投资出借人、资本端平台中介撮合人、资产端融资借款人三者之间,投资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前两者,而是后者。只要资产端融资借款人的项目企业合法而又好赚钱,能够如期还本付息,资金端投资出借人就可以如期收回本息,资本端平台中介撮合人如银行、P2P等,就可以获得利息差价或手续费。
创新保护资产端
借款人权益的起因
创新保护资产端实体产业借款人权益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资产端融资项目企业及借款人是创造收入、利润、税费及财富的本源。如果其能够如期还本付息,还有利润可赚,资金端投资出借人既收回本金又获得利息收入,资本端平台中介人自然就有利差或者手续费收入可赚,达到三方共赢共享。否则,一旦资产端融资借款人项目企业出问题而不能还本付息,资金端投资出借人与资本端平台中介撮合人本息及手续费就亏空损失,甚至破产倒闭。
二,与银行先资金端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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