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央企领导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正式实施,各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已陆续拉开帷幕。这对于更加科学地对国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增强国企的市场竞争力,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目前,我国地方国有企业的数量超过10万家,职工总人数接近2000万人。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许多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国企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困难。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地方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3%,实现利润下降9.1%,而负债总额却增长了12.5%。因此,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建设,就成为当前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目前各地已经公布的方案来看,基本上是参照央企的薪酬改革模式,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新设定了地方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总额、薪酬结构、发放方式、绩效考核等。比如在薪酬总额方面,限薪是各地一种普遍的做法,只是幅度略有不同,有的地方规定地方国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不能超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如果再加上绩效奖励的部分,则总额不能超过6倍或者8倍;在薪酬结构上,从过去年薪只有基本年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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