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日前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鼓励城镇居民和农民购买库存商品房,有条件的城市政府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按照上缴契税额度给予适度的购房补贴。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取消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审核制度。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
据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了解,吉林省将会进一步简化农民租购房屋落户手续。凡在城镇购买或租赁住房的农民,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只需凭房屋产权证或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即可为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同时,取得居住证和在地级以下城镇落户的农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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