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日前遭遇一件糟心事,朋友通过中通快递给她寄了一件衣服,三天后显示已签收,可她连包裹的影子也没见到。几经辗转,中通公司承认丢件,可赔偿500元。“衣服价值2099元,今年1月才买的”,张女士对理赔结果表示不满。中通快递因张女士提供的证据不是发票而拒绝其要求。目前,张女士已向国家邮政局申诉寻求调解。
未见包裹 显示签收
给张女士寄件的刘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今年3月初,他委托中通快递寄出一个包裹,内装一件衣服,“因为是同城快递,所以没想到会出问题,快递员也没问过要不要保价”。三天后,收件人张女士还未收货,上网一查,意外发现运单显示“已签收”,且是“拍照签收”。张女士又通过家门口的快递驿站查询,也没有找到相关快递信息。
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中通快递送货网点提供的快递单拍照记录,签收人处只写了“超市”字样。张女士为此多次联系中通快递,并将快递驿站的查询情况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