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企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开展以来,在各方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促进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推动跨界融合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移动转售号码实名登记工作落实不到位,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等问题突出,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
(一)转售企业要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依法保护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二)转售企业应加强对实体、网络代理渠道的监督管理,严格代理渠道的准入条件,为代理渠道配发统一标识,禁止签约代理渠道擅自发展下级代理。
(三)转售企业通过实体营销渠道办理入网手续的,必须通过二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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