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出现较大空洞,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比例的过渡方案正在加快速度,目前已开始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后可能出现的“中央政府请客,地方政府买单”问题需要规避。地方财政本来已捉襟见肘,如果不划分好中央和地方增值税的比例,营改增会加剧地方财政困难。
央地间增值税将如何分成?
“营 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增长会相应缩减。营业税基本上是地方税,改为增值税后新的增值税全部返还给地方。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营业税标准 税率是5%,低于增值税率。“营改增”后,原来的营业税税基减少,但税率增加。例如,现代服务业,原来的税率是5%,现在改为6%。税收的增加或减少,依 赖于税基和税率的变化。如果,税基减少一点,税率增加很大,税收就会增加;反之,税收就会减少。据统计,这几年地方政府从营业税和增值税得到的税收的增长率在降低,2011年为20.3%,2012年14.3%,2013年14.1%,2014年8%。这还没有剔出通货膨胀。所以,从税收收入角度看,地方政府没有从营改增中得到好处。今年的政府报告强调,保证所有企业的税负减少,这无疑会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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