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航运标准合同是维护我国航运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变过程中提升软实力的重要元素。”4月26日,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举办的“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发布会暨货运代理法律实务研讨会”上,贸仲委、海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认为,《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的制定和推广,旨在使其在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内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促进我国物流法治环境的提升。
据介绍,《条款》采取仲裁的方式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对物流、货运代理争议集中管辖,利用仲裁权威性、灵活性、裁决执行便利性等诸多优势,有效避免管辖权的不确定性、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必要的程序延误,便利当事人一揽子解决物流、货运代理纠纷。
制定标准货代合同成当务之急
作为一个物流大国,我国港口吞吐量、海港集装箱吞吐量、铁路货物发送量、道路货运量、电子商务市场规模、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里程等均居世界第一。201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超210万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超3.4万亿元。国际货运代理业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而大规模发展,而“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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