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5日讯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28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冀办传〔2016〕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调查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核查,限期解决。河北省服务保障组第一时间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方案》,明确接收、转办、督办、公开、汇总、反馈等内容。
河北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积极组织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自1月6日起,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组成6个省级督查组,对各市查处情况特别是对重点的、敏感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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