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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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王育平:
一、经查,2014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涟源支公司将涟源市铭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5个单位的直销车险业务挂靠阳某等4名个人代理人名下出单,涉及40笔车险保单,保费共计102,858.55元,手续费合计10,137.12元。人保财险将手续费通过佣金管理系统直接支付给个人代理人阳某等4人,再由这些个人代理人将手续费取出用于公司业务拓展。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人保财险涟源支公司出具的《涟源支公司关于中介业务情况的说明》,你及肖某等6人出具的情况说明,保单号为PDAA201443250000002621等4份保单复印件,公司佣金管理系统结算单查询截屏打印件以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等。
我局认为,人保财险涟源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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