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3宗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案。
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投资者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首旅酒店(600258)”、“劲嘉股份(002191)”、“珠江啤酒(002461)”股票,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首旅酒店(600258)”、“劲嘉股份(002191)”、“珠江啤酒(002461)”股价,违反《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第(3)项规定。另外,投资者庄德智参与了操纵“劲嘉股份(002191)”股价。黄信铭在上述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组织、决策作用。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约3.2亿元,并处以约3.2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2宗内幕交易案中,李某明与殷某国是威华股份(002240)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间,投资者叶书、张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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