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5月6日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对时任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三部负责人罗先进予以处罚,并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介绍,罗先进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国信证券对任子行进行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借他人名义受让、持有任子行股权,并在任子行股票发行上市后卖出。
证监会认定,罗先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罗先进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中提出了七条辩解意见,但证监会认为,罗先进的行为构成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从罗先进的身份来看,其是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三部的负责人,是任子行IPO项目的承揽人,虽然其不是签字的保荐代表人,但遇到重大问题时会参与,并赴证监会沟通,协调处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