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表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但不应低于50周岁。
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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