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对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基金子公司开出了一张罚单。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对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诚”)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行为采取暂停备案六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责令中信信诚对有关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清理和整改。
证监会曾于2014年下发26号文明确指出禁止基金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并要求基金子公司切实做到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而中信信诚存在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来源与资产运用的流动性无法匹配、不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等问题,构成了26号文所禁止的资金池业务。
“证监会及协会清理资金池的政策,目前而言是正确无误,尤其对于风险处置能力较弱的基金子公司、私募管理人,营业资金池存在巨大风险。”有业内人士指出。
证券期货禁止资金池
26号文全称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专门就资金池业务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所谓“资金池”产品,在资产管理实务中,通常是指在资金端具有开放赎回设计、申购资金与资金运用方向存在期限错配的集合类资产管理产品。
“存在‘大拆小,长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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