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准则》之后,《4号准则》又来了!保险业的资产负债错配、流动性潜在风险有多大?
一边通报关联交易、信披违规问题公司,一边发文加大险资大额未上市股权投资信披力度。同一天两纸公文暗示,市场信用违约频发之际,保监会加码监管力度。
5月5日,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简称《4号准则》),旨在规范保险公司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行为。
保监会曾于2015年12月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简称《3号准则》,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根据保监会现行政策,只有重大股权投资需要事前经我会核准,很多大额投资不是重大股权投资,属于事后报告事项,但由于金额较高,社会各方面较为关注,应当进一步加强此类投资的信息披露力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5月5日,保监会相关人士称。
这位人士解释,此举有助于提高投资运作透明度,及时披露大额未上市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情况,约束重点公司和重大投资行为。
依据《4号准则》规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开展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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