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ST新梅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众多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有*ST新梅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因亏损被暂停上市是因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未能勤勉尽责。该小股东认为,董事、监事参与大股东之间股权争夺,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据记者了解,为了更换董事会,*ST新梅的小股东联合发起股东征集投票权的行动,并于2016年4月29日,向*ST新梅董事会提交关于改选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及材料,提请董事会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不过,公司董事会以“当前以股东征集提案权的方式操作有关提案于法无据、无章可循”为由拒绝公开进行公告。
对此,*ST新梅股东戚梦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了维护小股东的权益,已经向证监会的信访办投诉,同时,也曾向律师咨询过,股东征集提案权的方式具有合法性。
那么,股东征集提案权是否真的于法无据呢?对此,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公司股东的做法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该尊重股东的法定权益,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杨兆全表示,公司不把议案纳入股东会,不进行公告,违反公司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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