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雷洋死亡这一公共事件,当前查明死亡原因是其核心,雷洋是否嫖娼不是问题的关键。即使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他嫖娼了,嫖娼也只是违法行为,不是刑事犯罪。即便是犯罪,哪怕是死罪,也应该经审判之后依法执行,而不应该死在警方控制期间。家属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是,一个平时身体健康的年轻人怎么就在警察的执法过程中、在警察的控制之下死了?
本案应该由检察机关独立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和涉案民警应当回避
事件的关键是应该由谁来调查雷洋死亡原因和警察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所有的新闻报道和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告诉我们,目前仍然是北京市公安机关主导雷洋死亡事件的调查,包括尸检。检察机关即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和北京市检察院仅仅是介入调查。
介入什么呢?一是介入涉事足疗房的有关人员可能涉嫌的容留、组织、介绍卖淫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4月9日21点24分昌平警方在官方微博中通报了该事件: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但是这和雷洋之死因调查关系不大,因为雷洋不是涉及卖淫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二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法医参与尸检。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北京市检察院独立调查,也不是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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