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校园贷的热闻频频出现:
先是江西的"小谭"同学因为在半年前他办理的分期贷款业务,到期后无法还款,遭遇非法拘押,后又有长沙某大学生同样因为校园贷同样也被挟持拘禁。而再往前推,河南一高校学生因无力偿还数十万元欠款而自杀事件,将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校园网贷推上风口浪尖。
仍需为校园贷正名的是,校园贷本身是没有原罪的,它的产生,一定是契合了互联网特征以及现实的市场需求。不过,说它吃人,显然也并不冤枉。长沙的那名20岁的大学生因校园贷被挟持软禁,其实算是幸运的,揆诸报端,已有数名大学生被校园贷逼得走投无路选择轻生。
那么,何以会有吃人的校园贷呢?从媒体调查的情形来看,不难想到的缘由无非如下:借贷平台和私人公司利欲熏心、监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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