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做出两部分指示,一是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阶段不再受理剧名变更申请;二是申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剧目的1500-2000字剧情梗概,须对思想内涵作出概括说明,并在最后附以样本。
总局在通知中表示,近年来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电视剧制作机构贯彻执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办法》(广发〔20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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