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对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说,也并非法律责任的额外增加
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学界对此已经呼吁良久,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此形成决定,表明此制度即将进入实践层面。只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得以实施,对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必将是一记重拳,大幅增加其违法成本,真正使其得不偿失。
曾有学者坦言,某些跨国公司在国外把质量看得比生命还重,口碑都很不错,但进入中国大陆后,就把质量要求逐步放松了,实施的是两套标准。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国外的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让它们不敢肆意妄为。
在看到国外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时动辄要求几百万甚至上亿的索赔金额时,不少人会觉得这很搞笑,认为是在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殊不知,这在某些国家是比较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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