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哈尔滨小岭水泥有限公司无视环保部禁令,未搬迁走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就开工,环保部撤销了黑龙江省环保厅对该公司做出的《环保验收意见》。小岭水泥公司不满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将环保部起诉至法院。昨日上午,该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居民:水泥厂违规开工7年
小岭水泥厂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小岭镇石发街。2009年,水泥厂开建新水泥生产线。2011年11月,黑龙江环保厅在项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未完成搬迁安置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并出具《环保竣工验收意见》,该项目得以投产。
由此,王欣华等7位申请人向环保部提出申请,要求环保部撤销黑龙江环保厅的验收意见。王欣华称,自己家距离小岭水泥厂界仅一条马路之隔,离水泥厂不足10米。
据一份2014年黑龙江省环保厅处理此事的报告显示,小岭水泥公司500米防护距离内约有790户居民,从2009年起,有50多户厂区周围的居民搬迁,但包括王欣华在内的大多数居民未搬迁。
王欣华等7位申请人年龄均在60岁左右,他们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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