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表示,组织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业内人士介绍说,目前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业务不设行政许可,不进行牌照管理。私募机构工商注册后,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要求,进行管理人登记,通过后方可开展私募基金业务。2014年协会启动登记备案工作以来,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已超过2.6万家,但基金管理人诚信、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有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借用私募基金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成典型
四川证监局介绍了一起私募基金挪用基金财产案例。2015年3月,G证券公司作为托管公司与Y投资公司签署“XX对冲基金”托管协议,并向其提供多份盖有公章的空白基金合同文本,以便在募集资金过程中使用。该“对冲基金”的投资者多为Y公司高管及员工的亲友或熟人。同年6月,2名投资者前往G公司查询基金净值,却被公司负责人告知,合同中约定的托管账户未收到客户认购款。双方公司经交涉后发现,原来Y公司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将基金合同文本中原募资托管账户页替换为Y公司自有银行账户页。显然,投资者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未发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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