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的这个涉华决议,并非立法性决议,因而欧盟是否最终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有转圜空间。
中国加入WTO,中欧曾有共识。按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以不以中国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即“替代国”做法。该条款的适用期限是15年,将在2016年12月11日失效。
“替代国”做法,让中国深受其害。因为欧盟选择的“替代国”,要么是新兴市场,要么是制造业小国,和中国制造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这些“替代国”的商品,质量较之中国产品差,价格则比中国产品高。中国输出欧盟商品价格,以这些“替代国”为标准,导致中国商品价格看上去像倾销。这种极不合理的规则设定,却在WTO框架下设定15年的期限。而在中国入世的15年间,来自美国、欧洲的诉案和“双反”等贸易战接踵而来,甚至印度、墨西哥等新兴市场也加入了对华贸易战。
尤其欧盟,从钢铁到光伏,对华商品“双反”一直未有停歇。据统计,当前欧盟73起反倾销案中的56起涉及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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