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5月16日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对跨境电商单据进行澄清,明确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直购商品,免于签发通关单,同时通过其他措施便利通关单管理。
作为关键的“通关单”,也就是入境货物通关单,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以及虽未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需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境货物及特殊物品等签发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已办理报验手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