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保险消息 5月17日,保监会发布对中国人寿财险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根据通知显示,湖南保监局分别对国寿财险长沙支公司、岳麓区支公司及雨花区支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
资料显示,湖南保监局因长沙市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增劳务费、财务支出与凭证不相符等情况,对其罚款10万元;因长沙市岳麓区支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支公司存在延误上缴保单佣金及相关业务费用等情况,对两家支公司分别罚款1.3万元和1.4万元。
具体处罚如下: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心支公司:
经查:
一、你公司2015年1000113399号财务凭证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长沙市雨花区营销服务部(现已改建为长沙市雨花区支公司)列支业务及管理费82,015元,含信息搜集劳务费48,990元,其中涉及虚增劳务费41,790元;你公司2015年1000113394号财务凭证显示,国寿财险长沙市岳麓区支公司列支业务及管理费78,544元,含信息搜集劳务费47,490元,其中涉及虚增劳务费42,780元。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你公司盖章确认的《现场检查事实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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