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监管部门表示,《实施方案》的印发,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展实践探索。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高层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巨灾保险一旦出险,赔付金额巨大,对于很多国内的保险公司来说,难以独立承担,可能会出现国内共保模式。”
我国巨灾保险一直缺位
实际上,在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国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巨灾保险风险管理体系,经营模式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分属政府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
然而,相比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的巨灾保险一直缺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徐晓华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因为我国保险行业起步也相对较晚,民众之前对保险的认可度也不是很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另外巨灾保险的发展有一个要求就是参保面要足够大,参保的群众不够多,保费的规模上不来,巨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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