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回复深交所称无损中小股东利益
去年7月,台海核电(002366,SZ)通过原丹甫股份实现借壳上市。
当时,台海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雪欣对此也作出相应的利润补偿承诺。然而根据审核报告,该置入资产2015年实现扣非利润数仅为2081.68万元,与承诺利润数差了2.83亿元。
台海核电在此后拟修改2014年12月24日所作的利润补偿承诺。对此,在深交所对其发去的问询函中,要求其自查并说明。
5月17日,台海核电就深交所的问询进行了回复:由于置入资产业绩去年未达预期,需进行利润补偿,但近日接到承诺人台海集团发来的请求函,请求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由逐年计算补偿变更为累计计算补偿。不过,台海核电表示:两种补偿方式无实质性差异,补偿人承诺义务不变。
原因:股份质押不足业绩补偿
台海核电方面表示,若按照原利润补偿安排,台海集团和王雪欣需要向上市公司补偿6310.89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56%,占台海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34.51%。
对为何不按原方式进行利润补偿,台海核电解释称,台海集团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约1.36亿股处于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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