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7日正式发布《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提高煤电联营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煤电联营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煤电联营项目竞争力。
《意见》明确,发展煤电联营重点方向为,一是重点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科学推进西部地区锡盟、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大型煤电基地开发,在落实电力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有序扩大西部煤电东送规模。大型煤电基地坑口电站建设时,要着力推广煤电一体化发展。不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应发展煤电双方大比例交叉持股模式。优先利用在运及在建煤矿的富余产能发展煤电联营。
二是在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根据煤炭、电力行业发展形势,以我国中东部区域的煤电矛盾突出地区为重点,根据国家"西煤东调"、"北煤南运"电煤运输格局,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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