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在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瑞士再保险承办的“财政融合保险论坛”上,作为财政改革重要议题之一的“巨灾保险”成为焦点之一。
就在前一天的5月16日,保监会与财政部共同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深圳、宁波、云南的巨灾保险试点陆续启动后,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终落地。据悉,广东、河北等地也在积极筹划中。
但作为经济高速发展形成的量与质失衡的隐性代价,保险在社会经济体系中仅被作为一般衍生商品选项,而没有被接受为主流资金工具,且高度缺位于社会经济结构。通过保险深度融合财政体系,破解因灾致贫、三农滞后、债务泛滥等关乎公共利益的系统性难题,任重道远。
河北计划在张家口试点
巨灾保险目前主要在全国性和地方性两个层面推进。
早在2013年,国家就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拟以居民住宅地震保险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突破口,逐步建立起综合性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目前,这一设想已经迈出第一步。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实施方案》的梳理,在保险金额方面,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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