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0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恒丰银行高管通过境外银行机构私分巨额公款,并且其推出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超限额认购问题。恒丰银行19日晚发布公告称,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0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工持股,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内部职工持股,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恒丰银行表示,该行属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不适用上述条款,并且在此次拟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单个员工最高可认购额度未超过总股本1‰,不存在超限额认购问题。
恒丰银行称,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改革精神,恒丰银行拟推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工作,相关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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