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市公司年报工作披露的结束,监管部门向一些上市公司发来了监管函,原因之一是这些上市公司"业绩变脸"。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5月份以来,15家上市公司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而被深交所点名。
业绩变脸引监管部门关注
近日,包括珠海中富、*ST蒙发、光洋股份等在内的上市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深交所在《关于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介绍,珠海中富在2015年1月30日披露的《2015年业绩预告公告》称,公司去年1月份至12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3000万元。而4月26日发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636万元。对于业绩预告与实际利润数据的重大差异,公司迟至2016年3月26日才披露《2015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据珠海中富介绍,业绩出现变化的原因是,公司转让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100 %股权事项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将控制权完全移交给交易对方,且截至目前股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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