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有问题?
□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有关联?
□为何期末应收票据金额高企?
□为何大量商业承兑汇票未确认?
由于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微薄、营业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支出等突出问题,ST成城于近日收到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公司被要求就相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和说明。
ST成城今日公告,于20日收到上交所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首先注意到:ST成城2015年度的“国内商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实现收入9.85亿元,但毛利率偏低,营业利润为566万元,毛利率仅0.57%。公司因此表示,无法从商品销售业务中获得利润,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无法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支出。
由于贸易收入有“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确认标准。其中,若企业仅收取代理费用,则收入中仅确认代理费,而不包括相关商品的转让收入,即所谓“净额法”。由此,ST成城主业毛利率奇低的背后,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方法的问题,值得投资者关注。
就此,问询函要求ST成城披露其贸易业务的主要销售客户、供应商及对应的贸易标的等,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贸易收入确认的依据以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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