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偿二代”体系下已有73家寿险公司披露了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统计,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寿险共12家,其中中融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数,严重不足,仅有-18.22%、-3.91%。
值得关注的是,二代偿付能力考评体系下,尽管多数险企达标,但仍有超七成偿付能力环比下滑。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寿险出现偿付能力大面积下滑的现象与“偿二代”体系更加严格有关,“偿二代”体系将险企的资产及负债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进行细分计算,在此情况下,一些风险较高的资产将拉低险企的偿付能力。
总体来看,险企偿付能力较低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有的是股东增资积极性明显不强,还有的是险企权益类投资风险较大,也可能是公司业务短期内扩展过快导致。不过险企的偿付能力也不是越高越好,庹国柱称,偿付能力太高说明资金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对公司发展并不有利。
针对险企发布的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投资者报》记者对排名倒数前五位的中融人寿、新光海航、富德生命人寿、华夏人寿、长城人寿等险企进行了采访,5家公司均没有回避问题,及时给出了回应。
股东争斗导致偿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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