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而又风险迭起之时,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其中,及时、全面的互联网金融统计信息就成了专项整治的基础。在《指导意见》明确的七个业态中,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实行牌照管理,监管规则和业务要求比较清晰,风险基本可控;股权众筹融资是私募股权的互联网化,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总体风险不大。纵观互联网金融行业各业态中,监管缺失、问题频发、风险较大、影响面广的,首推网络借贷行业。
网络借贷风险主要来自于网贷平台和借款人两个方面。平台方面,由于监管缺失,野蛮生长,风险较大。除欺诈风险外,其经营风险也很突出,主要来自于不少平台变相非法集资、开展资金池业务、进行自融和担保等,还有些平台将融资项目期限错配或将资产打包,利用资金池直接或变相开展信贷和理财等金融业务,这些都容易造成平台风险不断积聚,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借款人风险主要体现在欺诈风险和信用风险。有些借款人蓄意骗贷,同一借款项目通过多个平台融资。也有不少借款人经营或资金使用不善,无法及时归还借款。这些都是造成最近一年多来网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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