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24日消息 深交所晚间公告:对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附公告全文:
关于对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2幢3单元6楼2号1-3室;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4-11。
经查明,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泽”)、西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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