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两个有关通用航空的利好政策成了通航领域的热点: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扩大低空空域开放;而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则规范了通航企业的经营管理。
通用航空,简单地说就是民用航空领域中除商业客货运活动以外的飞行活动。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编撰的《中国通用航空发展报告2015》,截至2015年底,中国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有281家,比上年增长17.6%;中国通用航空机队在册总数为2235架,比上年增长13.2%。
自1996年8月民航局发布《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至今已有近20年,针对通用航空运营企业的行业许可规定经过数次修改、完善,前十年每隔3~4年修订一次,而距离2007年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发布已经9年有余,最新颁布的两个文件相比原规定又有了哪些变化?下面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一、取消筹建认可环节,简化经营许可程序
新文件取消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原有的筹建认可环节,取消了两年筹建期及丧失资格后两年内不再受理,简化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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