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了初步修改版本,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不同,修改版细化了股权众筹参与各方的职责,并大幅降低了投资者门槛。
1月22日下午,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市场监测中心组织召开了“股权众筹业务座谈会暨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筹备会”。据悉,此次会上专门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最新修改意见和业务指引。
此前中证协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初步界定了股权众筹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据参与人士透露,相较此前征求意见的版本,本次管理办法的修改稿出现较大变化,但仍属于征求意见阶段,并非最终版本。
据悉,在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了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管理主体。据上述人士表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为自营股权众筹融资业务,而后者则是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修改稿规定,中介机构可以自建众筹平台,也可以通过外包的众筹平台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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