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提醒说,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投资时,应当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经营情况,一方面要审慎查证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另一方面要辨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宣传实际情况。
广东证监局日前对某私募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证监会私募部。广东证监局提醒说,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投资时,应当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经营情况,一方面要审慎查证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另一方面要辨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宣传实际情况。
及时采取行政监管
广州某私募机构(代称“Y公司”)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Y公司通过国内期货市场的投资操作管理基金产品。期货市场杠杆率较高,波动性较大,2014年10月,该公司管理的4只基金产品,全部因净值跌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清盘条件而被产品发行方清盘处理。
2015年3月,Y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上述重大事项发生后,Y公司一直未按照规定向协会报告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适逢中国证监会部署对私募基金行业的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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