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式成为继云南、贵州、山西之后第四个全国电改综合试点地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5月26日联合公布批复意见,确认上述信息。
未来广西将从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2015年底的电力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公开表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改革试点是电改最重要和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希望试点省份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的框架内,积极创新,为改革提供经验和方向。
与批复函同时公布还有《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广西省政府将逐年加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2016 年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当年全区用电量的20%,2017年以后根据市场发育程度,逐步放开全部工商业用电计划。
《方案》同时提及:要剥离原由主电网企业承担的电力交易业务,组建相对独立、开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实行独立核算等改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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