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新三板分层方案正式落地,是在我们预料之中。自从去年11月24日发布分层方案意见稿,业界对分层表现了极为热烈的态度,也极为关注。很多像我们易三板研究院这样的机构,也做了大量研究,包括对进入创新层企业的模拟。昨天下午按照官方一贯的行事风格,下班前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几乎同时发布了关于新三板分层的情况,把这半年关于分层的讨论划下了一个句号。
解读:创新层方案6大调整 重点推“做市”制度
从股转系统正式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来看,从证监会到股转系统都很用心地做了很多的工作,征集意见的半年里收到了来自市场的79份反馈意见,其中邮件76份,书面资料3份。
去年11月24日发布的分层意见初稿,属于框架性结构。分别从盈利要求、成长性要求、市值要求,3个角度入手,满足其一且同时满足公共标准,可以进入创新层。但“框架性”方案里面也包含不少问题,所以本次的正式方案做了6大调整。
比如删除了标准一中“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要求;
再比如标准三“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修改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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