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商银行3月底在香港完成IPO,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余恒丰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3席尚在资本市场之外。作为上述3家中体量最大、由烟台市国资委作为大股东的恒丰银行,日前却因IPO准备工作的员工持股计划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以董事长蔡国华为代表的高管团队,因持股超过千万股、低于净资产价格认购股份而惹出争议。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允许支持员工持股计划政策后,证监会于2014年6月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打开了政策的大门,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而恒丰银行在上市之前发布员工持股计划,本身是符合规定的做法,但其低价超额认购股份计划,却违反了相关规定。
银行员工持股不能违反规定低价超额认购股份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规定,“对购股价格低于当时净资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计入资本公积。”“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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